社保续保需要补缴吗(社保续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扬子晚报网9月4日讯 (记者 董婉愉)参保人员朴女士咨询:她从1997年到2006年断断续续缴纳了社会保险,后来一段时间没有工作。想了解现在能不能将中间没缴的部分补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宁人社〔2017〕253号)规定,关于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问题。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累计超过3年(含3年)的,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参保人员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但由企业参保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时,可从续保当月向前补缴该转续期间中断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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