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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卫平女士、彭建中先生、李旭阳先生、邓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千华先生、沈小平先生、王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志刚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志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8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孙卫平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孙女士曾供职于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并曾担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东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孙女士于2003年加入公司,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卫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677,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11%,孙卫平女士及其子女邓思晨、邓思瑜直接持有公司71.98%股份,孙卫平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孙卫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建中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彭先生曾任江苏华阳水泥有限公司采购经理、上海宏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彭先生于2004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华东运营平台总监,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彭建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彭建中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旭阳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李先生曾任深圳新世纪饮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润迅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资金主管、澳大利亚TELEPLAN SERVICE SOLUTION财务经理。李先生于2009年9月加入本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中心总监,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李旭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旭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建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邓先生曾任南海官窑供销社主管会计、广州军区深圳企业局主办会计、东欧集团有限公司贸易管理部经理、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总助。邓先生于2007年1月加入公司并一直工作至今,现任公司集团财务经理,自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邓建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邓建民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沈小平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沈先生目前担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物流管理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沈先生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沈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沈小平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千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至今,在深圳大学法学院、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工作,从事国际经济法、合同法和港澳法的教学科研工作,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王先生目前还担任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和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王先生自2015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千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千华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艳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后学历。2014年9月至今,在广东财经大学工作,从事财务会计的教学科研工作,财务管理博士后,研究生导师。王女士目前还担任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王艳女士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