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虚拟货币又被提走了
沙洋男子王某伙同广东男子揭某,用租借的银行卡、网银、支付宝账号为诈骗团伙“洗黑钱”,从中收取好处费20余万元。日前,钟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王某、揭某等9人批准逮捕。
据了解,无业人员王某通过网络看到一条租借银行卡和支付宝的帖子,遂与发帖人取得联系。发帖人安排3名人员与王某碰头对接,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王某先定好酒店作为“根据地”,准备好手机、电脑供3人操作,然后安排在网上认识的同伙揭某(男,今年28岁,广东汕头人)等人通过网络、熟人介绍等形式租借银行卡、网银和支付宝账号,再将租到的账号发给这3人。3人随即将得到的账号转发给上线,上线则将大笔钱款打入租借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户中,钱到账后,3人迅速通过APP购买虚拟货币。为防止银行卡或支付宝所有人擅自将到账的钱转走,王某还雇人将他们带入酒店严加看守,待账号操作完毕后才允许离开。
5月4日,被害人熊某接到了某金融APP的贷款电话,为获得所谓的低息“贷款”,在对方一系列的话术引导下,熊某向对方转账4600元,发现被骗后报警。民警顺藤摸瓜查出了这条通过租借银行卡、网银、支付宝账号将大量诈骗所得赃款洗白的“流水线”。6月上旬,王某在荆门城区被民警抓获,团伙其他人员相继在荆州落网。随后,涉案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经查,王某每个租借来的账号中资金流水从几十万元到上百万元。根据走账金额,王某每介绍一人,都会收到2000元到4000元的好处费。收到好处费后,他再安排揭某付给出租账户的人500元至700元的费用。据王某供述,他们共租借了70余人的账户,王某共收好处费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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